手拉葫芦零部件应符合的标准
1、起重链条应符合GB 4829和GB 5802的规定。
2、手拉葫芦链条应符合以下图表的规定
3、吊钩应符合JB 4207规定。下吊钩应装设符合ZB J80004规定的钩口闭锁装置。吊钩在水平面上应能作360的回转。
4、手拉葫芦必须装设尾环限制装置,并应能满足以下要求:当手拉葫芦处于无载状态下,在手拉链条的下降侧施加2.5倍额定手拉力时,整机应能可靠地承受住,不得有破损现象。
5、手拉葫芦应配置适当的导链和档链装置,对链条和链轮正确啮合起辅助作用,而且在。
6、手拉葫芦随意放置和晃动时,确保链条不得从链轮环槽中脱落。
7、Z级手拉葫芦的起重链轮及游轮必须采用合适的滚动轴承。
8、制动器、齿轮副都应装设适当的护罩以防灰尘、泥土等进入。
9、制动器是由摩擦片、棘爪和棘轮组成的机械式制动器,当停止拉动手拉链条时,应能立即制动并能可靠地支撑住起吊的载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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